索引号: bxswhlvhgbdsj-2019-00015 发布机构: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信息名称: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与开发的建议》(第2267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5-22 成文日期: 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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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与开发的建议》(第226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22 16:58:08 【字体:

史贵生、李铁生、董强、李正刚、杨杰、王世平、李树宏、徐玉成、赵影、高君健、刘天忠、胡文龙、王敏、单麒代表:

    

诸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与开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遗产群文保工作情况

溪湖工业遗产群2013年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产群包括8处遗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的项目有:1个遗产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3个抢险加固项目(二电冷却塔发电车间、1号高炉、焦炉),3个修缮项目(煤铁公司和事务所旧址、张作霖别墅、肉丘坟),1个三防项目(煤铁公司和事务所消防安防项目),1个利用项目(1号炼铁高炉展示利用)。

目前,已有1个修缮项目完工待验收;1个项目施工单位进场,争取年底前完工;3个项目完成工程招标,争取年底前完工;1个项目正在筹备工程招标,争取年底前完工;2个项目正在编制保护方案,今年将国家支持资金争取到位。

二、根据建议开展工作及工作措施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建议:

2019年2月14日,由市政府刘旭东、牟傲风副市长组织召开会议,针对加强遗产群保护利用领导组织机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会议拟成立市级层面领导组织机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住建委,同时集中文保、建设规划部门的有关财力,重点围绕遗产群核心区域实施保护和利用项目,上述会议结果,需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后,着手落实实施。

结合我局职能和遗产群实际情况,目前,在局机关已成立工业遗产科(编制3人),在局属事业单位设立“本溪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制16人),其中专门成立一个部门负责遗产群文保项目的承接、申报、组织与实施。

(二)关于“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议:

根据市编办批复文件,我局工业遗产科的重要职能有:负责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文物保护项目的申报和论证、文物工程监管和组织验收,以及相关科学研究、深入发掘和宣传工作。本溪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其中重要职能有:负责落实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年度文化遗产保护经费预算;负责组织文物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制定文物工程维修方案和预算、文物工程组织实施;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研究、培训、宣传等工作。

目前,工业遗产科和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相关部门,根据职能正在落实岗位职责,编制工作流程图,深入遗产群现场参与相关工程的监管和指导工作。

(三)关于“推进重点项目尽快落地,保证中央文保资金拨付使用到位”建议:

目前,获得国家批复的重点项目,除本溪湖煤铁公司旧址修缮完工外,一号高炉加固防腐修缮工程已开工实施,张作霖别墅和肉丘坟修缮项目、煤铁公司旧址消防工程已招标完毕,正在由中标单位上缴农民工保证金,办理相关开工手续,二电冷却塔及发电车间加固修缮工程,资金已争取到位,目前正在筹备工程招标。焦炉加固和高炉展示项目,前期设计经费已争取到位,通过招标设计单位已确定,目前,正在筹备设计方案。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批复遗产群项目拨付资金5000余万元,我局财务建立专门资金支出机制,每项工程资金支出通过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根据合同由财务部门按照程序拨付,目前,除本溪湖煤铁公司旧址修缮资金使用外,正在开工的项目资金将逐步投入遗产群保护中。针对“资金使用两年期限”的资金,被市财政收走的部分,通过我局与市财政沟通,市财政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届时使用资金时携带相关手续去市财政办理资金拨付。

(四)关于“加紧向上争取资金,以利于实行新的项目开发”建议:

根据遗产群文物保护规划,除前期争取的10个文保项目外,2019年将再次筹备争取资金的项目有:一号高炉展示项目、焦炉抢险加固项目、煤矿大斜井保护项目、大仓喜八朗遗发冢保护范围环境整治项目。同时,将煤矿劳工棚、煤矿矿灯车间作为革命遗址类文物,争取相关保护资金。

(五)关于“政府应尽快与本钢办理遗产群产权移交手续,开展文物认定工作”建议:

遗产群涉及本钢产权的文物遗址有二电冷却塔及发电车间、一号高炉和焦炉系统、本溪湖煤铁公司及事务所旧址(大白楼小红楼)、张作霖别墅(石灰石矿办公楼),以及与文物遗址并存的周边土地。目前,本钢公司已同意将二电冷却塔及发电车间、一号高炉和焦炉系统及其保护范围内土地,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市政府意向由我局接收,但需要相应的批复文件。遗产群内涉及本钢公司产权的其它文物和土地,本钢公司明确由市政府给予货币或政策置换,置换事项需要市政府与本钢公司进行战略协商。

关于本钢公司无偿移交的二电冷却塔及发电车间、一号炉和焦炉系统两处文物,我局明确由新成立的“本溪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给予接收并实施管理,下一步请示市政府批准后,尽快与本钢公司有关部门协商办理移交手续。

针对遗产群内重要的可移动设备,为丰富遗产群文物内容,使遗产群有血有肉,2018年11月份,我局邀请省文物专家,在省文物局的指导下,通过本钢公司和本溪煤矿的积极配合,对遗产群内目前发现的重要设备,进行第一批文物认定,共认定设备26组,52件(套)设备文物。

以上工作请审议,有不妥之处,请提出批评,我局将及时积极弥补,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