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whlvhgbdsj-2021-00062 发布机构: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信息名称: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的建议》(第4184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日期: 2021-05-13 成文日期: 2021-05-13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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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的建议》(第4184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13 10:40:49 【字体: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418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文物保护力度

本溪老水塔是日军侵华期间建设的本溪市最早的供水设施,曾是本溪地标性建筑,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目前该建筑总体结构较为完整,符合申报文保单位的基本条件。按照工作职责,我局将积极配合明山区政府做好老水塔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力争早日将该建筑认定为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申报文物保护单位,首先必须由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积极收集老水塔相关历史资料,并聘请文物专家现场勘察,根据认定结果,可适时公布为县级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加强文物监管力度

本溪老水塔是本溪市十处古旧建筑之一,已列入我市历史建筑名录。按照全市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明山区政府已经对水塔周边立矿、塔西小区进行综合治理,水塔周边违建已拆除完毕。同时,我局已向产权单位(辽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对老水塔予以保护的文件,明确了相关单位责任分工。依据工作职责,产权单位应按照市古旧建筑保护相关要求,做好保护工作。老水塔属地明山区政府做好配合和监管工作。

积极争取专项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文物保护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为此,我局将继续呼吁,争取早日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市、县(区)两级政府年度预算。同时,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我局将认真规划修缮项目,力争向上争取更多的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弥补我市文物保护资金的不足。

四、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

明山区政府将利用手机网络、平面媒体等平台加大对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发现文物及时上报,努力提高各级保护文物的数量。同时,将做好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优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实现文物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