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whlvhgbdsj-2023-00022 发布机构: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信息名称: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保护开发南芬区思山岭翁家大院的建议》(第2093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日期: 2023-05-20 成文日期: 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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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保护开发南芬区思山岭翁家大院的建议》(第2093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0 11:25:27 【字体:

王岫亭代表

提出的关于保护开发南芬区思山岭翁家大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翁家大院民居”位于南芬区思山岭村,2013年7月被公布为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在征得“翁家大院民居”产权所有人同意并提出申请后,我局将协助开展民俗博物馆的筹建工作,按照《博物馆条例》相关规定,履行申报及备案等相关手续。

3.该民居因有人生活使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工作,排查火灾等安全隐患,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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