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hlvhgbdsj-2024-00031 | 发布机构: |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大文物保护 力度的建议》(第3099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大文物保护 力度的建议》(第3099号)答复
才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保护力度
老水塔是日军侵华期间建设的本溪市最早的供水设施,曾是本溪地标性建筑,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目前,该建筑总体结构较为完整,符合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等相关规定,申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首先由老水塔产权单位辽东水务控股有限公司向辖区文物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辖区明山区文物部门受理后负责收集相关历史资料,完善档案资料,经审核后适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加强监管力度
老水塔是本溪市十处古旧建筑之一,已列入本溪市历史建筑名录。明山区政府按照全市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已经对老水塔周边立矿、塔西小区进行了综合整治。由于老水塔目前并未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产权单位应按照古旧建筑保护的相关规定,做好老水塔的维修和保护工作。
三、做好产权交接
我局经与老水塔产权单位辽东水务控股有限公司多次协商,双方已初步达成协议,待产权单位履行完成相关手续后即可办理产权交接工作。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