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whlvhgbdsj-2023-00047 发布机构: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落实 《文旅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 使用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有关工作通知》 的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4-08-02 成文日期: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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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落实 《文旅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 使用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有关工作通知》 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02 13:36:26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安委办〔2022〕8号)有关要求,严格做好《文旅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办市场发〔202320号)文件的落实工作,建立制度化安全保障,防范化解旅游客运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规范使用安全带,对于增强公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提升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具有重要作用。全市文旅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提高做好规范安全带使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和事前预防、主动防控思想,全面推进我市旅游社用车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旅行社交通事故,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局长任组长,成员为各县区文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同志。

三、工作安排

(一)严把资质关卡要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旅游经营单位租用符合旅游营运资质要求的旅游车辆,要对旅游客运公司的车辆营运资质、相关保险进行认真审核,选择有资质、车况好、管理严、信誉好、服务优、安全系数高且线路一端在车籍地的旅游客运公司的车辆。严禁租用无合法运营资质、未通过车辆年检、过期未年审、经营期限到期以及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

(二)签订规范合同。有正规运营资质,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客运公司签订规范的旅游租车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保障旅游交通安全,强化旅游行程和线路安排的安全预判,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持续推广使用《旅游包车预约书》,旅行社租车前要认真填写“预约书”,旅游客运企业予以确认要将“预约书”一团一份归入团队档案,以备查验

(三)强化安全引导。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安全负责人,特别是跟团导游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并带入到游客行前中,对规范使用安全带等注意事项作重点说明,导游在发车前(包含车辆途中休息再次发车时)应当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并在行车途中特别是行经高速公路、危险路段时监督提醒游客检查、系好安全带;对不听劝导、坚持不使用安全带的,在车辆安全停靠的前提下,与驾驶员共同做好劝导服务。鼓励同行游客加强安全带使用相互提醒。

保障措施

(一)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区文旅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突出抓好旅行社租用车辆的安全监管和安全带的使用规范

(二)做好宣传培训。各县区文旅强化对旅行社租用车辆的业务培训、行为检查和工作指导,规范旅行社租车使用秩序,不断提高旅行社租用车辆安全监管水平。

(三)开展全面检查。各县区文旅局和执法部门要对辖区内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的包括安全带情况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清查,对违章安全行为进行全面查处,重点检查旅行社租用车辆所属旅游客运公司的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合同是否完备;租用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租用车辆是否按照国家有关保险规定进行投保;租用车辆是否存在超载、超速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情况,坚决杜绝带病车辆违规上路

(四)加大惩治力度。各县区文旅局和执法部门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行为,按照《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形成综治效果,通过以案释法,起到行业自律、游客自觉的社会公知效应,从根本上解决旅游包车用车领域所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点,切实让游客安全得到保障。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