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10月20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加强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有效打击非法安装和使用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全面净化广播电视传播环境,按照2025年我市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溪湖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及仁和社区,对重点区域联合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地面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共拆除20处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市文旅局组织溪湖区文旅局、仁和社区对重点区域内非法设施数量开展全面排查并制定台账,并通过微信群、告知单等形式,向群众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居民积极配合,主动拆除安装和使用的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在专项整治行动前群众自行拆除30余处。
下一步,市文旅局将联合公安、市监,指导协助各县(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整治效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维护我市广播电视传播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