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本溪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特编制指南,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将根据情况及时修改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网站查阅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制发的相关业务室负责提供。

二、信息内容分类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政府公开信息划分为三大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介绍、内设机构和职责等。

(二)文化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三)文化业务

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人事任免,文化行政许可,文化行政执法项目,重大文化项目,重大文化活动及依法需公开的其他文化信息。

三、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网站(网址:wlgdj.bx.gov.cn)、本溪市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供稿、召开专题会议、印发相关资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四、信息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确需延长回复期限,经与申请人商定后,延长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五、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浏览网站获取,也可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本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其他相关政府信息,可直接向市文旅广电局办公室申请办公室将依据申请内容,协调相关室办理。

六、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自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为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科。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北地街道新城路35号

联系电话:024-42807161,传真号码:024-4280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