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辽宁文华奖章程》
日前,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辽宁文华奖章程》,以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辽宁文华奖评奖工作,严格评奖标准。辽宁省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是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设立的省级舞台艺术政府奖,是辽宁省艺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
《章程》包括八章二十一条,对辽宁文华奖的奖项设置、评奖标准、评奖机构、评奖程序、奖励和推广、评奖纪律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章程》规定辽宁文华奖每三年评选一次。设辽宁文华大奖,在省艺术节上评选,获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省艺术节参评作品总数的30%。设辽宁文华编剧(创作)奖、辽宁文华导演(编导)奖、辽宁文华音乐奖、辽宁文华舞台美术奖、辽宁文华表演奖,在省艺术节和全省艺术比赛中评选。
《章程》对辽宁文华奖的评奖标准做明确规定。辽宁文华大奖评奖标准包括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成就;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单项奖的评奖标准为坚守正道、德艺双馨,有深厚的人民情怀、中华文明情怀,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艺术风格鲜明,在本专业艺术领域具有代表性,具有较高的艺术成就;深受人民群众喜爱。
辽宁省第十二届艺术节将于9月12日至27日在大连举办,期间将开展第六届辽宁文华奖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