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一:落实生态环保工作主动性不强。本溪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察发现,本溪市大部分市直部门既没有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也没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二、整改目标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整改措施
(一)每年年初,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按照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按职责推动将旅游发展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衔接,科学合理利用旅游资源,有效防止涉行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会同相关部门有效防止旅游开发和经营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按职责指导属地和景区上级主管部门做好A级景区、星级饭店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强化旅游经营者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文艺宣传引导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按期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履职尽责。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