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关于拟认定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旅游景区申请,相关县(区)文旅局推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按程序组织专家组综合评定,拟认定本钢花园式工厂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024-42807166
电子邮箱:bxwljzyghk@163.com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