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推荐第七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省文旅厅《关于开展第七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4〕46号)文件要求,经各保护单位审核推荐申报,我市有8个项目申报第七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市文旅局组织召开了本溪市推荐第七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会。与会专家评委6人,覆盖了非遗申报项目门类和非遗管理的相关领域。评审组对参加评审的非遗项目进行了认真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最终确定推荐《本溪评剧》《本溪县羊汤制作技艺》《桓仁满族饮食制作技艺》3个非遗项目申报第七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自2024年10月29日起,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化事业科反映,异议书须写事实理由及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邵 聪
联系电话:文化事业科 42807167
附件:本溪市申报第七批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本溪市申报第七批辽宁省省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保护单位 |
1 | 传统戏剧 | 本溪评剧(赵桂芝) | 本溪市文物保护中心 |
2 | 传统技艺 | 本溪县羊汤制作技艺 | 本溪满族自治县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3 | 传统技艺 | 桓仁满族饮食制作技艺 |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