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hlvhgbdsj-2021-00054 | 发布机构: |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 成文日期: | 2021-08-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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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第二部分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及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旅游业、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市重点文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十二)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的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活动。
(十四)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六)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七)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八)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九)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二十)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一)对本溪广播电视台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二十二)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省内重大体育比赛。
(二十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二十六)负责本部门及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职能转变。加强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广播电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加强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工作。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
(二)本溪市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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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609.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23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1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18.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8.年初结转和结余126.27万元,主要一是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结转21.05万元;二是2070108文化活动结转68.27万元,三是20709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结转12.9万元;四是229其他支出结转23.68万元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371.51万元,降低12.9%,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00.78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329.27万元。
(二)支出总计8447.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315.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39.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8.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5.60万元。
2.项目支出2131.88万元,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类427.68万元,文物类等689.57万元,旅游发展基金392.88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43.14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841.83万元,降低31.2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类减少978.42万元;二是项目支出类减少2863.41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16.30万元
主要是工程未结算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790.03万元,增长625.66%,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项目开工时间比往年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5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2.97万元,项目支出1380.9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53.95万元,比上年减少3968.73万元,下降34.14%,主要原因是项目因完工和疫情原因,使得支出减少。其中: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07.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8.7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0.0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0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2万元,主要是信访事务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6307.37万元,包括:
(1)文化和旅游支出5451.44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963.54万元,群众文化99.15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51.02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026.30万元等支出。
(2)文物支出694.03万元,主要是文物保护610.02万元。
(3)体育支出48.23万元,主要是体育场馆48.0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8.7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2.32万元,主要是离休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08.42万元,主要是离休费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3.95万元,主要是社保缴费.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4.07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350.0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27.04万元,主要是交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2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初预算少支出6.18万元,主要原因:压减支出。比2019年决算增加2.90万元,增长25.32%,主要原因:运行维护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53万元,主要用于外地来溪交流考查项目等,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8批次,65人,0.5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2万元。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3.54万元,比2019年减少204.46万元,降低17.51%,主要原因:取暖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0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1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2个,涉及资金1470.3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和旅游类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