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hlvhgbdsj-2023-00050 | 发布机构: |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 | 主题分类: | 相关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 成文日期: | 2023-06-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辽宁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纲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辽宁省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
标纲要》《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结合
辽宁省文物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
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记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
的使命任务,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
管理”的原则,深刻把握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
新特征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
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发
展观念,全面加强辽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利用,全面深
1
化辽宁地域文化认知,全面提高全省文博队伍素质能力和依
法管理水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推进全省文
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
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和完善党领导文物事业发展的体制
机制,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发挥党在全
省文物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为实现全省
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
用,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利用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做到文
物保护利用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不断满足全省人民日益增
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全省人民精神力量。
坚持依法保护利用。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健全文物
保护利用法律制度、执法机制,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严
守文物安全红线,确保文物本体安全,维护文物周边环境安
全,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
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树牢文物保护要依靠科技的发展理
念,改善文物科技创新生态,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加快
推进急需技术攻关和应用,加强人才培养和跨学科合作,让
文物活起来,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提质增效。
2
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深化全省文物领域各项改革,加强
文物保护和考古力量建设,合理保障人员待遇,破解制约文
物作用更好发挥的瓶颈问题,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改革举措,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
力。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中央、地方和各
方力量,统筹保护和利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统筹加强考
古、文物保护、安全防范、研究、展示、传播力量,加快构
建文物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促进系统集成。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构建符合省情特点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初
步实现文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法治化、系统化、现代化。
聚焦资源保护,实现文物资源管理全覆盖、安全督察全周期、
法律法规更完备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目标,促进文物安全形
势持续向好。聚焦文物保护队伍建设,构建文化强省建设应
具有的文物机构、队伍与科技支撑体系,促进文物事业可持
续发展。聚焦主责主业,实现考古、文物保护、博物馆、革
命文物、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文物事业全方位高质
量发展。聚焦作用发挥,释放文物活力,增强全省人民凝聚
力,增强文化自信,彰显辽宁文化魅力,增进辽宁文化交流
互鉴,促进辽宁文物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二、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3
坚持系统整体保护,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完善文物保护
工程管理制度体系,发挥重点项目示范效应,提升文物保护
水平。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密集区域保护提升工程,整体保护文物本
体和改善周边环境。
1.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制度体系。梳理全省不可移动
文物资源,规范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章制度,建立起省级统
筹、市级规划、属地管理、分级实施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体
系。逐步实现各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认定、申报、遴选、
核定、公布、本体保护、工程实施、有效利用等方面产业化
管理与系统化、规范化管理。
2.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四有”
基础工作,组织指导编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加强
民族地区文物保护工作,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和全
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密集区域整体保护。
实施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病害专项调查,开展重要文
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科学实施长城(辽宁段)、
石窟寺保护利用等重大工程项目。
3.不断强化文物保护工程监督管理。逐步推进文物保护
工程管理网上平台建设,加强全流程管理,培育省内文物保
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完善省级层面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等管理制度,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分级分类管
4
理。探索实施石窟寺等领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对存在重大险情、重大自然灾害隐患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
展抢救性保护,建立抢险保护配套政策机制。
4.推进不可移动文物有序开放利用。加大文物建筑有序
开放利用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分类编制开放案例指南。
推进城市近现代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
利用。推动农村非国有文物建筑及其宅基地依法流转,鼓励
将不可移动文物开辟为公共文化场所。
5.加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力度。加大我省现有世界
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和展示利用力度,提升遗产价值共享与
公众服务能力与水平。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和巡查监
管制度。推进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申遗工作,加强义县奉国
寺、兴城城墙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培育工作。
专栏1: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1.文物保护基础工程。夯实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鼓励
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编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
划,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工程实施、
竣工验收等阶段的监督和管理,建立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工
程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从抢救性保护到预
防性保护的转变。培育省内预防性保护工作机构,支持有能
力的科研机构参与预防性保护。
5
2.文物保护重点工程。提升世界文化遗产的主动保护意
识,实施五女山山城、沈阳故宫、清福陵、清昭陵、奉国寺、
兴城古城等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推出一批精品工程。
3.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保护展示提升工程。推动旅顺船坞
旧址、旅顺火车站旧址等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启动沈阳天主
堂、关东厅博物馆旧址、大连俄国建筑、大山寮旧址、盘锦
农垦局旧址等文物保护工程,持续推进本溪湖工业遗产群、
鞍山钢铁厂早期建筑等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探索张作
相官邸等军营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模式,提升近现代代
表性建筑保护管理和展示水平。
4.石窟寺保护工程。组织开展辽宁省石窟寺专项调查工
作。编制全省石窟寺保护计划,分类开展全省石窟寺抢救性
保护、重要石窟寺预防性保护,全面提升石窟寺保护能力。
重点实施万佛堂石窟摩崖石刻魏碑抢救性保护、海棠山摩崖
造像保护、香炉山岩画保护等保护工程。
5.大遗址综合保护工程。推介一批实证文明起源、彰显
文化传承、见证民族融合、印证文明互鉴的大遗址保护展示
利用项目。将考古研究、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有机结合,持
续推进五女山山城、三燕龙城遗址、凤凰山山城、卧龙山山
城、城子山山城、燕州城山城等大遗址综合保护工程。
6.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工程。推进奉国寺、兴城古
城、五女山山城、万佛堂石窟、朝阳北塔、北镇庙、广济寺
6
古建筑群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信息高清数据采集、
病害监测和展示利用。利用科技创新成果应用示范,带动解
决预防性保护、保护修复、灾害风险防控等重点难点问题。
三、提高考古与历史研究水平
加强辽宁地域特色的考古工作,着力提升考古规划水平,
围绕全省重点项目开展全省考古资源调查,推进考古成果的
挖掘、整理、阐释及转化,提高考古服务辽宁文化事业发展
的能力。
6.注重考古研究与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中华文明起源与
早期发展综合研究与“考古中国”重大研究项目,全面、科
学揭示中华文明历史文化价值和核心特质。强化考古在文物
建筑保护利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大遗址保护与国家
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中的基础性、指导性作用。加强全省考古
研究机构队伍与能力建设。
7.推进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和区域评估工作。加强部门协
调,细化工作流程,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之间
的关系。总结历史文化名城(沈阳市)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工
作经验,持续推进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和文物保护区域评估工
作。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进行建设项目的用地和规划
审核,落实“先考古、后出让”政策,理顺基本建设与考古
工作的关系。
8.加强考古装备设施建设。推进文物标本库和考古实验
7
室建设,推动重点地区建设考古标本库房。推进“考古工地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升考古工作科技应用水平。加强
考古项目监管,提升考古装备设施标准化水平。加强水下考
古,完善出土文物保护、移交等工作规程,做好出土文物保
护。
专栏2:考古重要工程
1.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重点推进对以牛河梁及周边地区
红山文化发掘保护研究,强化辽宁地区红山文化对中华文明
探源工程的主根系贡献。对牛河梁遗址第一地点2号建筑址
等多处重要遗址进行发掘,持续推进牛河梁遗址作为中华文
明探源工程的“北方长城地带文明进程研究”子项目和“考
古中国”重大项目“红山社会文明化进程研究”研究工作。
继续开展大凌河中上游流域红山文化遗存调查。做好牛河梁
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为保护区环境治理、
遗址发掘和保护展示利用设施建设、陈列展览等提供学术支
撑。
2.“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继“红山社会文明化进程研
究”成功列入“考古中国”重大项目之后,继续推动“高句
丽考古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进程综合研究”“东北地区早期
冶金与社会复杂化进程研究”列入“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研
究工程。深入开展红山文化考古挖掘、研究工作,以考古学
8
理论方法,全面、客观、科学地阐释中华文明形成发展脉络
和主要特征,建立中国境内人类起源、文明起源和中华文明
形成的年代框架,分析多元一体中华文明格局的形成动因、
构成要素和发展规律,以及中华文明在世界文明中的重要地
位。通过“高句丽考古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进程综合研究”、
“东北地区早期冶金与社会复杂化进程研究”项目,开展跨
区域、跨单位、多学科综合研究,锻炼队伍、培养人才,扩
大辽宁考古的影响力。
3.古文化遗址考古发掘工程。推进医巫闾山辽陵考古成
果的挖掘研究工作。阐释遗址所蕴含的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的历史内涵,探寻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历史进程。
加大调查、勘探、发掘力度,加快发掘资料整理进度,完成
新立遗址、琉璃寺遗址、洪家街墓地和小河北墓地的发掘报
告编写。积极开展曲刃青铜短剑文化遗存、高句丽、三燕等
具有辽宁边疆地域特色的重点项目研究。实证中华文明多元
一体、兼收并蓄的发展脉络。完成西丰城子山山城、盖州青
石岭山城、岫岩卧龙山山城的考古发掘工作。
4.开展考古资料信息化建设工程。全面推动考古资料信
息化处理,建设考古资料数据库,推进考古资料管理利用信
息化整合共享工作,实现考古资料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5.考古报告出版工程。加强资料的整理和研究,整合力
量,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田家沟墓地、半拉山墓
9
地、东大杖子墓地、鹅房汉墓、沈阳农业大学后山旧石器时
代遗址、广鹿岛吴家村新石器时代贝丘遗址等发掘报告的编
写和出版工作。基于辽宁省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成果,完成
《辽宁省石窟寺专项调查报告》编写和出版工作。
四、强化革命文物保护传承
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做好革命文物资源状况调查,
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保护好革命文物,传承好红色
基因,推进革命文物工作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和阐释辽宁“抗
日战争起始地”、“解放战争转折地”、“新中国国歌素材
地”、“抗美援朝出征地”、“共和国工业奠基地”、“雷
锋精神发祥地”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
9.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工作。健全革命文物定期排查制度,
掌握革命文物资源的保存现状和保护需求。分批公布革命文
物名录,建设全省革命文物大数据库。规范革命文物认定、
公布程序,做好革命文物文献档案史料及口述资料的调查、
征集和捐赠等工作。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合作,
共建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革命历史研究基地。
10.推进革命文物连片保护。推动建立革命文物保护利
用片区的组织协调机制,制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计
划。实施革命旧址保护修缮重大工程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
复重点项目。落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
物保护单位的革命文物保护措施,依法提升保护级别。
10
11.做好革命文物整体展示。推动更多革命旧址对外开
放,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整体陈列展示精品示范项目,
打造并推介一批革命文物主题游线路。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辛亥革命110周年、党的二十大、中华人民共和
国成立75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重要节点,
策划推介一批革命文物主题展览精品。
12.积极宣传革命文物价值。举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宣
传活动,提升革命文物的社会教育效果和公共服务水平。深
入研究和阐发中国共产党人红色基因和革命精神,搭建革命
文物融媒体传播平台。推进实施革命文物数字展示和数字再
现工程,丰富网络空间的革命文化内容,打造网上爱国主义
教育空间。建立革命旧址、革命纪念馆与周边学校、党政机
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城乡社区的合作机制,打造“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地。
专栏3: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
1.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工程:以国家文物局公布
的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市
平山区、南芬区、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丹东市
宽甸满族自治县、凤城市,铁岭市西丰县,朝阳市建平县,
葫芦岛市连山区、建昌县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为重点,
实施革命文物集中保护和整体展示项目,推进革命文物的整
11
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示范引领,促进文旅融合,
提质特色产业。
2.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全面
提升全省百年党史的革命事件遗迹、革命战斗遗址、革命机
构旧址、革命人物旧居保护展示水平,传承和延续全省革命
文物独特的历史价值和历史风貌。重点实施东北抗联城子山
根据地、辽沈战役——东北野战军锦州前线指挥所旧址、丹
东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老边沟抗联遗址、望溪革命烈士纪
念碑、中共安东省委省政府办公旧址、李兆麟故居、猴石地
区抗联密营遗址群、三块石抗联遗址、赵尚志故居、朝阳寺
事件发生地(朝阳地区第一个农村中共党支部旧址)、辽西
第一党小组旧址和生生果园旧址抗联第一军西征会议遗址、
中共满洲省委旧址、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北大营营房
旧址、雷锋墓和雷锋纪念碑、西炮台遗址、中苏友谊纪念塔
等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加快推进鸭绿江断桥、中国人民志愿
军第十三兵团炮兵指挥部、辽东解放烈士纪念塔等保护工程
实施。
3.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以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
为主线,全面提升重大事件遗迹、重要会议遗址、重要机构
旧址、重要人物旧居保护展示水平,创新阐释和广泛宣传中
国共产党的伟大贡献和伟大精神。依托革命旧址、纪念场所
开展百年党史教育主题活动,组织百年党史文物、文献、档
12
案、史料的社会征集活动。
4.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工程:开展辽沈战役纪念馆、
辽阳雷锋纪念馆等馆藏革命文物定级工作,开展珍贵革命文
物修复保护、预防性和数字化保护工作。
5.革命文物展览展示工程:组织抗美援朝纪念馆、沈阳
九·一八历史博物馆等打造不少于15个主题鲜明、内涵丰
富、形式新颖的革命类主题展览精品。推进革命旧址、革命
博物馆纪念馆基本陈列改陈布展工作,推介革命文物保护
利用优秀案例和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
6.红色文化研究传承工程:加强党史、军史、新中国史、
社会主义发展史文物征集与研究,组织博物馆、纪念馆开展
革命文物讲述人推介活动,推出一批革命文物主题教育社会
活动。
五、完善博物馆建设与社会文物管理
全面推进博物馆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
鲜明、体制完善、机制灵活、功能完备的博物馆体系。激发
博物馆创新活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高文物管理水
平。
13.完善博物馆体系建设。支持博物馆新建、改扩建工
程。鼓励专题特色博物馆建设,引导行业博物馆、高校博物
馆、非国有博物馆规范建设及发展。支持县级博物馆、纪念
13
馆建设,鼓励乡村博物馆建设。
14.做好馆藏文物征集保护。完善收藏政策,规范藏品
征集程序,优化征藏体系,健全博物馆藏品登录机制。加强馆
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实施馆藏珍贵濒危文物保护修复,完善
文物修复资质管理制度。
15.提高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博物馆展陈质量,
鼓励原创展览,推出精品展览。完善大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
学习长效机制,深化博物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推介优秀
研学活动和线路,推进博物馆教育规范化、标准化、均等化。
大力发展智慧博物馆,深入实施博物馆“云展览”工程。
16.创新博物馆管理机制。加强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
提升博物馆治理能力。引导博物馆健全激励机制,加强目标
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执行力,激活发展的内生动力。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发展。
17.促进社会文物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文物流通领域
购销备案工作,完善文物流通管理制度,推进文物经营主体
信用信息管理、文物市场准入退出、互联网文物经营管理、
文物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民间文物收藏流通等方面进一步发
展。进一步加强文物拍卖管理,加强拍前审核、拍中监管、
拍后备案管理,规范文物拍卖市场秩序。
18.规范文物鉴定服务工作。加强文物鉴定评估活动监
管和文物鉴定评估人员管理。鼓励支持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成
14
立专职部门,依托本单位专家主动服务群众,依法面向社会
提供公益性咨询。规范馆藏文物认定、定级工作,推进涉案
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建设,加强鉴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专栏4:博物馆建设与可移动文物管理工程
1.博物馆系统建设工程:实施研究型博物馆建设,支持
沈阳、大连等市的区域博物馆群建设,扶持重点博物馆、特
色博物馆建设,重点培育不少于3家博物馆参与国内一流博
物馆建设,构建辽宁特色博物馆体系。积极开展博物馆设立
备案工作,全省备案博物馆数量达到150家。支持一批博物
馆改扩建项目,稳妥推进东北亚边疆历史文化博物馆、绥中
长城博物馆、朝阳博物馆、喀左县博物馆、彰武县博物馆等
新馆展陈工程建设工作,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
2.馆藏珍贵文物保护项目:实施不少于10个馆藏珍贵濒
危、材质脆弱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组织不少于2个具有可移
动文物修复资质的博物馆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
展研究性的保护修复项目,重点开展复合材料、皮质文物的
保护技术研发;实施不少于40个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推进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达标建设,构建馆藏文物监测、评估、
抢救、预防一体化保护体系;实施不少于10个珍贵文物数
字化保护项目,搭建博物馆数字展示、利用平台。
3.主旋律展示传播工程:实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5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活动,强化博物馆、纪
念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传播核心阵地功能,每年举办
不少于400个展览,年观众人数不少于1500万人次。搭建
主题展览网络新媒体推广平台,深化主题展览学术研究,提
升展示传播质量,围绕主题展览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以主流
价值观引导教育人民群众。组织全省博物馆开展“庆祝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系列爱国主义展览,推出不少于
10个重点展览项目。
4.青少年教育展示工程:用好省博物馆儿童体验馆、辽
宁古生物化石博物馆体验厅等场所,深化馆校合作机制,组
织有能力的博物馆开发、遴选不少于20堂博物馆精品课程,
创建与学校教学相结合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活动项目品牌。
充分利用全省博物馆资源,配合资源管理部门开发不少于15
条博物馆研学精品线路。建立不少于120个馆校合作点。
5.智慧博物馆工程:推进博物馆智慧化管理和展示服
务,推进国家一级博物馆基本陈列、常设专题陈列和其他精
品展览实现网上展示,拓展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推动
博物馆间资源共享、合作办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建“云
展览”体系。
6.文物市场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建立文物市场协同监管
和服务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机制化,指导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
16
文物市场协同监管格局。
六、推进文物综合管理
坚持把文物保护与安全放在核心首要地位,完善文物资
源管理体制机制,系统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构建全省文物
安全监管平台,实施更加严格的文物执法督察制度。
19.加强文物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遴选、核定、公布第十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
位。提升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水平,逐步实现全国重
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预防性保护、市县级文
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完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
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挂牌、建档、管理和保护。推进公布地下
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
街区和传统村落的整体格局与历史风貌保护。
20.提高文物保护科技创新水平。加强与科研院所、高
等院校、职业学校等领域合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基础研究
工作,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健全文物标准体系,提升文
物保护利用工作标准化、科学化水平,健全文物保护利用创
建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文物安全防护、先进技术装备等重要
和急需标准制定。推动文物保护检测、科技考古、科学数据
等技术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完善标准化协调机制,建立标
准实施信息反馈、标准评估和标准复审机制。推进文物保护
17
理论创新工程和“文物科学保护与文化遗产传承研究”重点
工程。
21.完善文物资源管理体制。完善文物登录制度,健全文
物调查、申报、认定、登记、定级、公布、撤销和退出程序,
实现文物资源动态管理、主动发布。完善国有文物资源资产
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文物资源核查,实行文物资源报告制度。
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机制,编制实施省级以上不可移
动文物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可
移动文物资源管理机制,规范考古发掘文物、涉案文物移交
制度。
22.加快文物资源数据库建设。建立文物数据资源标准
规范体系,健全数据管理机制,完善数据共享利用制度。实
施文物数字化保护工程,实施国家重点文物、省级文物数字
保护应用计划,推动开发辽宁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公共服务
平台。
23.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文物安全纳入地方政
府考核评价体系,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
持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建设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加强文物
博物馆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建立重要文物博物馆
单位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完善打击和防
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机制,提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防控
能力。完善文物安全志愿服务机制。
18
24.完善文物执法督察机制。强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督
察职责,落实市县文物行政执法责任,明确文物管理、文化市
场综合执法等部门责任分工。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全过
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违法案
件责任追究机制,健全文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专栏5:文物资源管理与安全督察工程
1.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工程:组织指导完成全国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
地带划定。组织指导各市编制本行政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利用专项规划。推动文物保护规划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加强文物资源的历史文化空间保护。
2.博物馆征藏体系建设工程: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
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系列文物征集,注重反映经济社
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实施科技、现当代艺术、传统工艺等
专题收藏,拓展博物馆藏品入藏渠道,鼓励民间捐赠。
3.文物平安工程: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单位安消
防制度建设和设施配备,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工
作,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精准化水平。推进全国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加快辽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
建设。建设全省革命文物名录数据库,推进民间收藏文物数
19
据库建设。开展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
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数字化保护。开展馆藏珍贵文物高清数字
化采集、存储、检索和展示利用。
6.文物执法督察能力提升工程:增强文物安全监管和执
法督察能力。推进现代科技手段和先进设施装备在文物安全
监管和行政执法领域应用。提高文物安全监管与行政执法人
员能力水平,健全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文物行政执法指
导性案例遴选机制。实施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动态管理。
七、推动文物事业创新发展
坚持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文物
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大力宣传辽宁地域文化,繁
荣辽宁文化事业,提升辽宁文化影响力。
25.推动文物工作协调发展。围绕省内重大发展战略,深
化区域间文物保护、考古、博物馆等方面的融合,积极探索
建立区域统筹发展机制。
26.加强文物阐释转化传播。加强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
成果的研究,提高服务文化强省建设的能力。发展文化创意
产品,提升价值链、延伸产业链。实施辽宁文物全媒体传播
计划,广泛传播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为更好构
建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提供辽宁贡献。
27.健全社会参与文物管理机制。推进国有文物使用人、
20
非国有文物产权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鼓励社会资金多渠道投入文物管理,拓展社会力量参与路径,
保障参与者和文物所有人合法权益。推广不可移动文物认养
认领保护修缮和开放利用试点实践,创新文物看护巡查、文
创产品开发、志愿者参与文物保护等机制。
28.深化辽宁地域文化研究。推动开展辽河文化、红山
文化、长城文化、三燕文化、汉唐文物遗迹、辽金文化、清
前文化、革命文物、工业文化、农业文明研究,推介一批全
省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
专栏6:创新文物保护利用管理工程
1.长城(辽宁段)保护利用工程:创新长城(辽宁段)
保护利用管理模式,加强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保护维修,建
立长城分级监测体系,改善长城现场展示及博物馆、陈列馆
展陈,提升长城保护、管理、展示和利用水平。
2.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程:指导完善牛河梁红山文
化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制度,细化公园建设运营不同阶段的指
导措施。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
所、盖州市政府一同推动青石岭山城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
设。推动朝阳龙腾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进大连营城
子汉墓群、小珠山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
3.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工程:积极开展大连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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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口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创新区域
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机制,在全国树立文物
保护利用改革标杆,促进文物保护利用深度融入区域经济社
会发展。
4.辽宁文化品牌展示工程:整合全省博物馆资源,重点
策划实施辽河文化、红山文化、三燕文化、辽金文化、清前
文化、革命文化、工业文化等遗产展,打造辽宁文化品牌,
突出高句丽、三燕等辽宁边疆地域特色文化,提升辽宁文化
的影响力。
5.辽宁文物全媒体传播工程:依托国家文物局新闻宣传
全媒体采编管理系统与传播平台,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
移动互联网、微信、微博、短视频、视频直播、H5等多种媒
体形式,推出系列文物宣传精品力作,讲好辽宁故事,传播
辽宁地域文化。
八、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与时代需要相适应的新时代文物人才队伍,筑牢行
业发展根基,激发文物工作创新创造活力、逐步塑造辽宁文
物事业发展新优势。
29.增强基层文博机构力量。推动地方文博机构明显得
到加强,文物管理、保护、研究力量进一步充实。推动更多
文物大市大县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加挂牌子。推动加强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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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创新用人机制。推进文博专业人才职称
制度改革,完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建立
文博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
30.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推动部门主导、各地协调、
单位院校为主体、社会组织参与、结构层次合理的新时代文
物人才培养体系。培育一批以领军人才和中青年骨干创新人
才为重点的高层次文物人才。文物从业人员素质稳步提升,
推进具备科技研发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和
熟悉专业、素质优良的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九、扩大文物交流互鉴
增强文物领域服务全省工作大局能力,健全文化遗产保
护交流合作机制,创新辽宁文物合作与传播方式,提升辽宁
文化影响力。
31.拓展文物工作对外合作。积极参与推进“一带一路”
文化遗产长廊建设,在博物馆、联合考古、遗产保护、学术
交流、人才培训等领域加强合作。结合辽宁实际,积极参与
“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中外联合考古行动”“濒危文
化遗产抢救行动”“全球文明伙伴行动”等对外合作。
32.扩大对外文化交流。精心组织策划文物精品展览,
依托国家海外文化阵地,借助海外机构交流渠道,利用国内
外文物交流平台,积极引导省内各级各类博物馆与国内外博
物馆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文物展览、文化交流。打造文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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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品牌,创新传播方式,开拓传播渠道,向外界展示辽宁文
化,讲好辽宁故事。
十、切实加强综合保障
33.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物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
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地方规划和年度
计划,将文物事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完
善规划实施机制,坚持规划管理的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
合,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任务进行细化
落地、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进度安排,确保如期完成。
34.推动法规建设。推进出台《辽宁省文物保护管理利
用条例》,完善省级文物保护法规,指导地方建立文物保护
法制化、制度化体系。加大普法力度,完善守法诚信行为褒
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积极参与推动建立文物保
护公益诉讼制度。
35.完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投入,合
理优化资金布局。落实文物保护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完善财政转移
支付制度。落实文物领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推
动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纳入基
本公共文化服务范畴。
36.强化督促落实。加强对本规划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各市、县(市、区)和各部门在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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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做好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政策
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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