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whlvhgbdsj-2024-00034 发布机构: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信息名称: 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室外公益性公共体育设施管护工作的提案》 (第3013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日期: 2024-06-28 成文日期: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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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室外公益性公共体育设施管护工作的提案》 (第3013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8 16:29:00 【字体:

民盟本溪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室外公益性公共体育设施管护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体育场地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体育场地面积343.68万平方米,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2.65平方米。全市共有全民健身中心3个、体育公园13个、户外营地3个、笼式足球场26个、多功能运动场3个、滑雪场2个、足球场49个、健身步道15条、健身广场362个。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为做好我市健身器材的监督管理和维护工作,我们采取如下措施:

1.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本溪市室外健身器材管理制度》明确健身器材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查等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人员培训。对健身器材的管理人员、维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3.定期巡检和维护。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对全市的健身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器材的正常使用。

4.建立投诉渠道。鼓励市民通过12315等平台对损坏的健身器材进行投诉,及时安排维修或更换。

三、下步工作打算

1.与市政、城管、各县区文旅局等器材接收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发现器材有破损、失灵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更换或修理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使用寿命期的器材应予报废,由器材接收方拆除;对安全使用寿命期内的器材进行拆除,应在原址或择址配建同等数量的器材。器材维修、拆除后,器材接收方应及时向提供器材的体育主管部门备案。

2.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册、海报、公众号等,向市民宣传正确使用健身器材的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市民的爱护意识。

3.争取政府的支持,加大对健身器材管理维护的投入,保障健身器材维修、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定期对健身器材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5.定期征求市民对健身器材管理维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