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whlvhgbdsj-2021-00002 发布机构: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主题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1-02-26 成文日期: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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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1-02-26 11:14:46 【字体:

关于印发《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水洞集团公司: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此通知。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

                              202118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辽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为依据编制。

1.3 适用范围:全市文旅体育广电系统涉关的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文物行业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 工作原则坚持统一指挥、积极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及时控制,联防联控、加强配合以人为本的原则,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演练及制度等各项准备工作,形成人员防控、物品防控及环境防控同步的联防联控联动应对处置机制,确保疫情在我市文旅体育广电系统涉关行业的可防、可控。

    1.5事件分级:根据感染人数及涉及范围等情况,将事件为分级。

    三级(准备阶段)国内出现观察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二级(预警阶段):省内或我市周边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我尚未出现相关病例。

应急阶段):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成立游和广播电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局领导组)。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室、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2.2 局领导组是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三级准备阶段,局机关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局领导组统一安排,分别开展工作。在二级、一预警和应急阶段,局领导组设立综合保障组、行业防控组两个工作组,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必要时集中办公。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2.2.1 综合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党委、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市场开发科等相关室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协助市场开发科等相关部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必要时负责疫情防控物品的采购工作;承办局领导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2.2.2 行业防控组。由市场监管科、办公室牵头,资源规划科、文化事业科、文物管理科、工业遗产科、广电管理科、竞技体育科、社会体育科、产业发展科、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本溪水洞集团、新华书店、歌舞剧院、大辽公司等相关室和局属相关单位组成。

密切关注全文旅体育广电系统涉关行业疫情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出事件;负责各自单位部门的突发情况初始流调工作,承办局领导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3 预案制定

    局机关相关室和局属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制订本部门负责行业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

    4 信息管理与报告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点收治医院为市传染病医院市传染病医院联系电话:44871763

    5 疫情的分级反应

5.1 三级(准备阶段

国内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5.1.1 强化工作机制形成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文旅局对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5.1.2 建立登记制度建立体育广电系统涉关行业人员登记制度,配合卫健、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涉关行业流动人口的监测。

5.1.3 做好与定点医院的对接加强与我定点医院的联系,确保救治的及时性。

5.1.4 储备工作。文旅体育广电系统涉关行业做好各类防护、检测与消毒物资储备(如口罩、温度测量仪、消毒液等),健全应急队伍。

5.1.5 配合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在全市文旅体育广电系统涉关行业设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温馨提示栏,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5.2二级(预警阶段

省内、周边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我尚未出现相关病例。

5.2.1在准备阶段采取的防控措施基础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文旅局加强对涉关行业预警发布,快速管控文旅体育广电系统涉关行业

5.3一级(应急阶段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5.3.1 在预警阶段采取的防控措施基础上,启动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与卫健部门、定点医院对接,协助相关部门对文旅体育广电系统涉关行业出现的病人进行隔离。

5.3.2 立即上报政府、省文旅厅、省体育局及省广电局,申请各相关部门援助。

5.3.3 关闭文旅体育广电系统涉关的A级旅游景区、网吧、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场馆全部经营场所。

5.3.4 劝阻群众取消和推迟赴疫区非必要的旅行,劝阻疫区群众取消或推迟赴非疫区的旅行。

5.3.5 协助做好疫情的报告以及疫情出现的文旅体育广电系统涉关行业场所病学调查和卫生消毒工作。

5.3.6 向群众普及防病知识,稳定群众情绪。

5.3.7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积极配合卫健委等部门做好疫情控制工作,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实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5.4结束阶段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应对相关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文旅体育广电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4.1 评估对事件发生经过、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病人救治情况、卫生学评价、居民健康评价、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并在20天内将评估报告报送市人民政府。

5.4.2 善后处理制定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申请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汇报、申请合理补偿。

5.4.3 奖励和责任对参加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应对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纪委监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6 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6.1 应急到位

接到局领导组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相关人员,立即组织两个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理和相关工作。

6.2处置应对

6.2.1先期处置。文旅体育广电系统行业应当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标准程序,在能力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防止疫情影响范围扩大;市文旅体育广电系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在疫情处置专业机构人员到达前,维护好现场秩序,并采取适当可行措施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避免影响面扩大。疫情处置专业机构人员到达后,按照要求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6.2.2后期处置。配合疫情处置专业机构,指导文旅体育广电系统行业做好卫生消毒、相关解释和安抚等相关善后工作,为文旅体育广电系统涉关行业尽快恢复正常对外经营提供帮助和支持。

6.3信息报告

6.3.1报告途径。文旅体育广电系统涉关行业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向市文旅体育广电部门报告事态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文旅体育广电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报告,并按要求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确保报送的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6.3.2报告时限。文旅体育广电系统涉关行业发现疑似病例后,在组织开展相应的前期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各县(区)文旅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尽快向本地人民政府或相关专门机构、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再进行书面上报。

6.3.3报告内容1)事件涉及的经营单位名称;(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3事件发生简要经过、涉及人数、影响范围;(4)涉及旅客(群众)的个人基本情况;(5)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处置情况;(6)需要支持协助的事项;(7)报告人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

    6.4值班值守

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组成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发现不明原因肺病病例应及时报告,局领导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24-42807161,市卫健委办公室电话:024-4388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