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6〕17号)文件要求,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组织部分专家对我市3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考核评估。经考核人自评、项目保护单位核查、市文保中心审核后,专家组研究确定了我市3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结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结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化事业科反映。
联 系 人:邵 聪
联系电话:024-42807167
附:本溪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结果汇总表(公示).docx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6年4月20日
